投资移民办理程序 1 (1) 了解投资移民的条件。即了解移民接受国接纳投资移民的具体规定,如投资数额一般都在10万美元以上,有的高达100万美元以上,了解清楚后便于结合自己的实际经济实力作出抉择,同时选择公安部认可的专业公司支持,以便解决不同财务制度和经商环境的对接问题; 2 (2) 索取有关投资移民的文件资料。申请者可通过海外亲友到移民机关索取,也可直接到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索取; 3 (3) 准备投资移民的证件材料。这些材料一般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国籍证明、财产证明、健康状况证明、无刑事制裁证明等,且均需分别由公证机关公证和外交部司认证; 4 (4) 将证件材料及填写的表格等递交给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等候批准; 5 (5) 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对申请人的证件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报回其国内待批; 6 (6) 前往国移民机关通过对材料的审查后,决定是否接纳申请者的申请并将结果通知其驻华使(领)馆及申请人; 7 (7) 申请人接到批准通知书后即可办理申领护照和签证手续并踏上投资移民之路。 更多专题 留学专题 移民专题 考试专题 院校专题 美国专题英国专题加拿大专题澳大利亚专题新西兰专题新加坡专题马来西亚专题中国香港专题中国澳门专题泰国专题日本专题韩国专题爱尔兰专题瑞士专题荷兰专题德国专题意大利专题法国专题芬兰专题丹麦专题瑞典专题挪威专题俄罗斯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