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结果必须在两年内创造或者保存至少10个美国工人的全职工作机会。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这个时间超过两年。关于创造新的工作机会,法律上规定可以是直接创造的工作机会也可以是间接创造的工作机会。直接创造的工作机会指工作机会产生在所投资的企业范围内;间接创造的工作机会是指投资企业关联到指定区域中心而间接地创造出的工作机会。关于保存工作机会,法律上的规定是指为困难企业保存工作机会,免于工作岗位的消失。这种困难企业必须是已经存在两年以上,损失净资产达至少20%以上,并且是在投资者提交I-526表之前的12到24个月。权立宏律师强调,关于工作机会规定是十分严格的。法律上不允许包括给外国人的工作机会,不允许包括给任何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如H1B持有人等),也不包括投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这种工作机会必须是提供给美国公民,居民,或者其他许可在美国工作的移民。这个其他许可在美国工作的移民包括:附条件的居民,政庇人员,或者其他居住在美暂缓递解的人员。这种工作必须是全职岗位,每周工作时间至少是35小时。但是法律上允许工作岗位分享,允许一些兼职工人分享一个全职岗位,在计算工作岗位时这种岗位可以按全职岗位计算。但是这些工作岗位必须是永久性的,雇主必须依法提供工作保险和失业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