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用担保人
导语
日本留学用担保人:一、申请者本人为自己出具经济担保:
日本留学用担保人:一、申请者本人为自己出具经济担保:
这是诸类经济担保中出据资料最少的方式,许多咨询公司或个人常常图省事而选择自己为自己做经济担保的方式,但往往以拒签而收场。
原因在于入国审查官要求申请者出据自己在中国获得高额收入的合法来源的证明,试想高中毕业或大学毕业数年的年轻人如何解释自己所有的约3万美元的收入?其逻辑性很容易被驳倒。
在家庭成员承担经济担保人职责时,必须明确一个前提就是双方之间存在法律可以认定的家庭关系,自称的我的在日本的男朋友或我的日本男友等根本不具备成为经济担保人的资格。
1、被资助者必须是在中国的大学毕业在本企业工作5年以上,是该企业的重要骨干。
2、企业提供资助的不仅是其语言的学习,更应着眼于在日本学习相关技术,专业上的理论的提高。
3、最好是日中合资企业或中资但与日本有长期贸易关系的企业。
4、日本企业为培养在中国的独资企业的业务代表而资助。
这一条看似简单明晰的担保种类为许多无经验者布下了陷井:他们忘记了企业为雇员提供经济担保的合理性。
也就是讲一家中国企业愿意为一位高中学历,进本企业不到一年的职员每年提供十数万元学习和生活费用而送其赴日留学不具备逻辑上的合理性,如果要提高雇员的日语能力,在中国的大学里每年为其提供1/5的费用则能取得更好的成果。